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仅要做好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还要加强对下级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召开本行业全省会议、出台指导文件以及检查督促等方式,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该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部门责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凡涉及到有项目建设管理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管理职能的部门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要落实本部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各部门应与本级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统一平台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本地区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地区项目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统一专栏名称、数据规范,统一提供数据发布和管理接口,避免资源浪费,促进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四)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定期检查和月汇报制度,编发情况通报,实时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工作动态中刊发;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本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着眼长远,建立信息发布和诚信信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守信获益、失信受惩”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一、项目信息目录
(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项目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