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11年度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专项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作为引导性科技经费,采取“点面结合、择优支持”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四、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发展重点属于12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首都发展需要,行业地位突出;
  2.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平台,2010年度有研发成果(研发成果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Ⅰ类新药、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秘密技术等)产出;
  3.独立法人研发机构2010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运行状况良好;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其母公司2010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运行状况良好。
  注:以上申报条件企业研发机构必须同时满足方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1.《201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2.附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附件见附件清单
  注:以上附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
  六、其它
  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2

  编号: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1年度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

  1.机构基本情况和项目介绍栏目可根据内容加页。
  2.附表中的成果类型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动物)新品种、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秘密技术、国家Ⅰ新药批号。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伪造行为,市科委将取消该机构当年申报资格。
  4.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同附件胶粘装订,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套。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申报表
  一、机构基本情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