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作为引导性科技经费,采取“点面结合、择优支持”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四、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发展重点属于12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首都发展需要,行业地位突出;
2.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平台,2010年度有研发成果(研发成果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Ⅰ类新药、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秘密技术等)产出;
3.独立法人研发机构2010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运行状况良好;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其母公司2010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运行状况良好。
注:以上申报条件企业研发机构必须同时满足方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1.《201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2.附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附件见
附件清单
注:以上附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
六、其它
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2
编号: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1年度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
1.机构基本情况和项目介绍栏目可根据内容加页。
2.附表中的成果类型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动物)新品种、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秘密技术、国家Ⅰ新药批号。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伪造行为,市科委将取消该机构当年申报资格。
4.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同附件胶粘装订,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套。
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申报表
一、机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