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队在江门期间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形式。在宣讲地设立现场集中宣讲点,向群众免费发送宣讲资料,现场咨询。

  (二)自由形式。各宣讲点可自由创新,充分利用当地宣传平台,借助各类群众团体,结合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三)媒体宣传。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五、宣讲范围

  各市、区按基层应急管理“四个一”工程确定的1个乡镇(街道)或社区(村)为宣讲点。其中新会区确定名人广场为宣讲点,与市政府应急办联合主办启动仪式(见附件1),其他基层示范点为辅;其他各市、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宣讲点。

  六、组织实施

  (一)启动仪式。

  8月7日(星期日)19:30~21:00时,在新会名人广场举行广东省第二届“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暨江门市“应急知识宣传周”启动仪式(见附件1),由市政府应急办、新会区政府、中国移动公司江门分公司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二)新闻媒体开展应急知识宣传。

  通过开设专题节目、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应急避险常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大力介绍我市常见自然灾害基本情况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应急管理理念、相关政策和应急知识,全面介绍我国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进展(由市委宣传部、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负责)。

  (三)开展应急知识专题教育课活动。

  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板报橱窗宣传、组织应急演练、观看应急知识展览及专题片等方式,将公共案例、应急管理和逃生自救知识融入课堂,贯穿于教育教学每个环节,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由市教育局负责,可在学校开学以后进行)。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共青团员和志愿者配合宣讲队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宣传应急知识,广泛派发应急知识宣传资料(由团市委、市义工联和各市、区负责)。

  (五)举行电影晚会。

  在我市“百人百场”活动启动仪式当晚,在新会名人广场举行一次以应急避险为题材的电影晚会(由市文广新局负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