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才(市财政局调研员)
胡晓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健宗(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王小丽(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李 群(市法制局副局长)
何冰华(市公路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胡晓剑(兼)。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职责分工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清理工作结束后负责起草我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报告。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我市收费公路项目立项情况、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我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清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我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市级债务处置办法。
市外经贸局:协助做好涉及外资的收费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市审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省审计组对我市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核定需要调整的收费公路项目的债务情况;审计核定早期已撤销收费站,债务纳入年票制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的债务情况。
市物价局:负责对我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审批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协助省物价局研究确定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原则及实施办法。
市法制局:负责对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研究,确保我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审计、物价、纠风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清理工作。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后,该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7月18日至8月31日)。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力量,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2011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按要求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