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具体工作,设立9个综合工作组,在组委办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
(一)节目筹划组
组 长:梅新潮
副组长:廖振明、赖燕芬、尹继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
工作职责:
1.与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导演组成立联合节目筹划组,统筹节目策划和实施工作。于6月份成立联合节目筹划组。
2.制订节目方案。6月份开始开展节目策划筹备。
3.联络演员并签约。6月份开始大规模演员联络工作,8月底基本完成演员签约。
4.制作音乐。7月中旬开始音乐制作,8月中旬进棚录音,9月2日前全部完成。
5.创作原创节目。7月下旬开始创作,8月中旬进行排练和审看定稿。
6.设计服、化、道方案并实施。7月中旬确定服、化、道设计方案,8月上旬签订合同、开始制作,9月7日前服装全部到位。
7.创作地方特色节目。6月份起开展地方特色节目创作和排练,8月下旬由导演组审看定稿。
8.组织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和江门少儿芭蕾舞团等院校、团体参与晚会伴舞演出。6月下旬挑选人员,7月、8月排练。
9.联系或安排经中央电视台认可的广东电视台或江门电视台一名主持人参与晚会主持。8月底前完成。
10.创作晚会串联词。8月底前完成。
11.制定晚会节目单、流程单。8月底前确定节目单并印制,9月2日前制定晚会流程单。
12.开展节目联排、彩排,录制备播带。9月9-11日先后三次联排,9月10日20:00时带机彩排,9月11日20:00时录备播带。
(二)舞台美术组
组 长:周永忠
副组长:吴细源、赵炎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市采购中心。
工作职责:
1.与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导演组成立联合舞台美术工作组,统筹晚会舞美、灯光、音响工作。于6月份成立联合舞台美术工作组。
2.考察晚会场地,制定和完善舞美、灯光、音响等舞台建设布置方案,提出施工质量要求和施工单位资质要求。6月底基本完成。
3.制定特效焰火方案。7月上旬基本完成。
4.根据中央电视台设计方案,组织舞台土建和水景、碉楼背景等场景建设的招标和施工监管。7月下旬完成招标,8月中旬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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