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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月·中华情——2011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5.组织舞美、灯光、音响、特效焰火招标和施工。招标签约7月下旬完成。8月下旬进景、布光,安装音响、试音。9月4日前特效焰火师抵达并安装焰火特效。9月5日舞台验收,交付使用。

  6.制作大屏幕视频。8月上旬开始制作,8月下旬导演组审看,9月2日前定稿。

  (三)摄制传播组

  组 长:周永忠

  副组长:何志斌、邓灿晖、苏伟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江门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方案,采取就近租用或中央电视台直接提供方式,落实拍摄和转播设备。9月8日前转播车及其他录制设备进现场,9月11日前卫星车、微波等直播设备全部抵达并调试安装完毕。

  2.联系广东电视台、香港翡翠电视台、澳门澳亚卫视、珠海电视台、中山电视台直播或录播晚会节目。8月中旬完成协商工作,并协助中央电视台做好节目播出授权。

  3.协助央视网直播晚会节目,联系并协助人民网等其他网站转播。8月中旬完成人民网等其他网站转播的联系协商,并协助中央电视台导演组办理报批手续。

  4.江门广播电视台安排人员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和直播。

  (四)宣传推广组

  组 长:周永忠

  副组长:邓灿晖、张品、徐弘。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

  1.协助中央电视台摄制包含江门市人文景观、名胜的中秋晚会宣传片。7月上旬完成摄制,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2.举办中秋晚会新闻发布会。共举办三次,第一次7月上旬在北京举行,发布晚会举办城市和时间、发布3-5名已确定的主要演员;第二次8月上旬在广州举行,公布舞美设计和筹备进展;第三次9月6日在江门举行,公布节目单和总体筹备情况。

  3.准备我市城市形象宣传画册,向应邀到江门观看晚会的嘉宾派发。8月中旬完成画册编印。

  4.邀请新闻媒体到江门采访中秋晚会。邀请海内外主流媒体约20家媒体记者约40人采访,9月初完成联系邀请。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5.开展市区环境宣传。8月下旬基本完成。

  (五)资金组

  组 长:马跃敏

  副组长:周永忠、岑炳强、陆宇。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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