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农村电网改造, 农村安全饮水, 农村通信,农村“一事一议” 奖补政策等要将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优先纳入项目计划。 贫困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要以规划为引导, 以项目为载体, 统筹协调各相关资金, 集中投入, 切实搞好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力争到“十二五” 期末, 达到村村通公路、 通电、 通电话、 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5.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根据山区特点和资源优势, 扬长避短, 因地制宜, 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培育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要以村为单位, 以农户增收为目标,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引导扶持力度, 提高和调动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各级扶贫开发资金要向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倾斜, 优先安排项目。 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提高贫困农民自我帮扶、 自我发展能力。 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完善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 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
6.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引导农民维护和建设生态家园。 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 加强森林采伐指标管理。 要加大对高寒山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的支持力度。 要确保退耕还林政策的全面落实, 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林补助标准。 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 对人居条件极差的贫困农户实施生态移民。 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扩大我省纳入生态补偿的范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
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 由省委、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总责。 成立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副书记、 省长徐守盛任组长, 省委常委、 省委秘书长杨泰波, 副省长徐明华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省长助理、 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委组织部、 省发改委、 省农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教育厅、 省民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审计厅、 省统计局、 省广电局、 省扶贫办、 省移民局、 省电力公司、 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相关市州、 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领导, 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工作落实, 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现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