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证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的企业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证明文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四章 项目评审和审定
第十二条 省政府办公厅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职能分工分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查。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政策性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方向,项目前期审批文件是否规范有效等,审查意见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项目标准条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支持项目排序名单。
第十四条 省两化办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出具现场核查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 省两化办汇总部门审查意见、专家审查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报告,提出最终拟支持100个项目建议排序名单报联席会议审定。
第十六条 联席会议将审定的100个项目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剔除,再按排名先后顺序替补。
第十七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100个项目,省两化办会同财政厅按因素分配法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联席会议审核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八条 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资金方案将资金下达相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和省国资委。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和省国资委收到资金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五章 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和省国资委负责对发展促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按项目申报计划组织实施,并因地制宜制定支持发展措施,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连续3年内每年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报送项目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和省国资委,由其审核汇总后报联席会议。
项目实施完毕,联席会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将视情况收回补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因故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的,应按原申报审批程序逐级上报联席会议,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调整或收回资金;未经批复,项目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以及不按批复计划实施、挪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视情况予以通报;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个人因未履行审查职责或审查不严导致财政资金被套取、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视情况予以通报;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和省国资委、项目用款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四川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申请表
2.四川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考核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四川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人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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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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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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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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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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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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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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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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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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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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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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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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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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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 新能源 □
| 高端装备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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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 □
| 生物技术 □
| 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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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单位基本财务状况(上一年度)
| 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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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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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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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 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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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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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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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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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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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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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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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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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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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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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 净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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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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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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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单位技术研发状况
| 项目单位技术 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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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研发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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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利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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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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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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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专利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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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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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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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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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资金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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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固定资产投资
| 流动资金
| 专项补助
| 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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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项目申报日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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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资金
|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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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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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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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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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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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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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口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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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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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就 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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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产 值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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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采用科技成果情况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知识产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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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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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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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
| 重大技术突破 □ 填补国内空白 □ 填补国际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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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程度高 □ 带动示范作用强 □ 产学研用结合紧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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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来源
| 自有技术 □ 产学研用联合开发技术 □ 国内其他单位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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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消化创新 □ 国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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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合计)
| 专项补助资金分项支出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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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分类细项名称
| 支持内容、标准
| 计划数量
| 计划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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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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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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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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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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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真实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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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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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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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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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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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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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审查意见(仅限央属和省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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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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