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告知:你单位对有关减免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60日内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或___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填写说明:
1.表头应填写决定机关的全称。
2.抬头:填写被通知人名称。
3.告知中的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填写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地方税务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归档;谁审批谁盖章。
附件2:
北京市_________地方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_____________税减准[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机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84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5号)的规定,依据你单位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你单位 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共______名,根据你单位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现决定对你单位(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预核定减免税限额累计______元(具体数额见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税务局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审批附表)。在此限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填报《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可登录北京地税网站www.tax861.gov.cn下载《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在要求时限内填写完毕并交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还可在网上填报《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网上申报完成后不需再报送纸质《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申报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上季度(年度)结束后第10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特此通知。
告知:你单位对有关减免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或______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填写说明:
1.表头应填写决定机关的全称。
2.抬头:填写被通知人名称。
3.告知中的__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填写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地方税务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归档;谁审批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