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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南疆三地州煤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南疆三地州煤炭工业发展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南疆三地州煤炭工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推进南疆三地州煤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刘晏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许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健(自治区煤管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张胜迪(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迪力木拉提·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谢晖(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
  邵峰(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学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
  李刚(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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