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让业主放心”-物业管理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冀建政〔2011〕46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文明办大力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部署,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业主,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文明行业创建水平,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让业主放心”--物业管理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与业主互动活动
(一)发放一张《物业服务满意度征询表》。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分类向小区全体业主发放《物业服务满意度征询表》(以下简称《征询表》),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征询表》回收箱,组织专人对回收的《征询表》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
(二)张贴一份《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住宅小区单元门和小区主要出入口张贴《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
(三)组织召开一次恳谈会。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小区经理要分别组织召开一次恳谈会,邀请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代表参加,汇报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主动听取他们对改进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解决一批具体问题。结合《征询表》汇总情况及业主恳谈会上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凡具备条件可以即时解决的要即时解决,并将结果反馈相关业主;凡需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要将解决方案告知相关业主,并一抓到底;凡属情况比较复杂,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与相关业主的沟通,求得其谅解。
(五)确定并公布住宅小区本年度物业管理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要求和业主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按照“力所能及、尽力而为”的原则,确定各住宅小区本年度物业管理为民服务实事项目,落实工作计划,并将其在小区公告栏、小区管理处等场所公布,主动接受业主和居民的监督。
二、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日”活动
(一)集中统一组织活动。各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确定时间,组织全行业在各住宅小区开展“便民服务日”活动。要设立一个中心活动场所,集中设摊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咨询,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宣传相关业务知识;组织一批物业服务能手和家庭装修装饰企业进行物业维修难题会诊,帮助居民排忧解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市集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