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政府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机构概况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行政职权事项类、其他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详细信息等内容。
●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众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及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上述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提出申请
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徐州”和“徐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www.xz.gov.cn。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徐州”和“徐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受理机构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文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