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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七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本市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指导意见的通知

  1.推进新建住宅全面实施高标准节能规范。重点通过节能型门窗(提高门窗的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外遮阳等的推广应用,逐步全面推进高标准节能规范的实施。

  2.优化外墙保温体系。着重研究开发适合上海的墙体结构自保温和墙体夹芯保温体系。在满足保温材料防火、耐久性能的前提下,优化外保温体系和与全装修住宅相适应的内保温体系。

  3.加强居住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六层以下新建住宅应当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其他住宅鼓励使用以实用、经济、易维护为导向合理选择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应用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加快形成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体系。

  4.鼓励节能设备使用。通过节能宣传、财政补贴、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鼓励节能灯具、节能空调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等的高效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

  (二)居住区节约用地

  聚集城市发展重点,充分利用土地供应和规划等手段,以保障中小套型住宅建设、统筹规划居住区公建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聚集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合理使用土地。结合新城发展、大型居住社区以及旧区改造,依托轨道交通、市政和商业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住宅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郊区城镇和农村住宅强调紧凑布局,集约节约发展,适度提高开发强度。

  2.推进中小套型住宅建设。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源头管理,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重视中小套型住宅户型研究,优化功能空间布局,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3.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居住区公建设施。进一步推进居住区公建配套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资源共享,促进居住区地下空间规范、有序地综合利用。

  (三)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

  转变住宅建设发展方式,以推行住宅全装修、住宅工业化生产方式为突破口,推广节能低耗的新型建筑体系和材料部品的应用,鼓励建筑废弃材料的再利用,实现住宅用材的节约。

  1.全面分类推进住宅全装修。以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为重点,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对住宅产业化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应实施住宅全装修。各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在土地出让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明确全装修建设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完善住宅全装修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装修质量。健全住宅全装修设计、验收规范和开发管理导则,推行工业化装修方式,进一步引导室内装修的简洁、实用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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