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好2009年度普查经费的落实
继续抓好2009年经济普查经费的落实,09年共发了3个经济情况通报,督促各县区认真落实2009年度普查经费,截至2009年7月底,全市共落实2009年普查经费全市普查经费到位295.1万元,使业务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如期开展。
(六)继续搞好宣传工作,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各新闻单位连续播放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长林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和刘长林副市长到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普查登记的启动仪式。二是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上落点、飞机场、学校、医院、旅馆、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街道等,挂大幅横标、张贴标语、宣传画和政府通告,增强宣传的效果。三是继续制作POP经济普查标语宣传旗,元旦前已在朝阳路、滨湖路制作了245杆,元旦后又在金湖路制作192杆,使POP经济普查标语宣传旗达到437杆。四是利用政府信息资源进行宣传。元旦过后,全市共有9块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打出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广告词;市信息办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两次向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群发经济普查标语信息约3600多条。五是通过电视、广播、挂横幅标语、张贴纸条标语宣传画、制作板报、发放宣传手册、文艺演出、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做到“电视有影、电台(广播)有音、报刊有报道、街道有标语、乡社区(村委)有版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七)依法普查,严肃查处经济普查违法行为
针对少数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不配合普查的情况,市、县区经济普查办坚持依法普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一是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思想引导和法规教育,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厌其烦地做好调查对象的思想工作,要求调查对象配合做好调查,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重”,同时,做好登记普查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清除企业思想顾虑。二是在市、县区两级普查办设立了法规督查组,具体负责全市经济普查法规督查工作。对故意刁难,干扰普查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拒报、瞒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在普查登记工作期间,全市对478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立案查处146个。其中,罚款22个,警告120个,通报批评4个。
(八)扎实做好普查工作质量抽查验收
为了全面评价全市及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工作质量,并为考核评比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依据,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从各县、区、开发区各抽调一名副主任、二名普查业务骨干,与市经普办人员组成5个质量检查组,于2009年5月18日至23日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交叉抽查。抽查的内容:一是单位填报率。主要抽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有无漏报。二是普查表(清查表)的填报质量。主要抽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三是普查表和清查表的录入质量。主要检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指标的漏录、错录情况。四是检查普查表填报的整洁性和规范性。五是检查抽中小区普查表的填报质量。检查办法:一是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地址码库和清查结果,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普查小区,每个县区、开发区抽取至少2个普查小区(或普查区),抽中的普查小区(或普查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作为抽查对象。二是按“地毯式”登记的方法,对被抽中区域范围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重新进行逐一登记,并对其填写的普查表进行全面复核。三是现场检查完毕后,将重新登记的数据与单位底册原普查表填报的数据进行一一核对,计算差错率。2009年6月15-18日,自治区经普办以同样方法抽查我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横县横州镇各一个社区。区、市抽查验收表明,各县区各项数据指标达到了国家数据验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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