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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10届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一)要加强领导。跟踪调查工作要在学校主管单位领导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要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客观反映毕业生实际情况,按时完成学校毕业生跟踪调查上报工作。跟踪调查工作将作为学校今后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采集截止日期。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从9月15日起,各校可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库”(网址:http://116.236.218.76)平台,按数据库生成的毕业生名单,通过导入或逐个填报的方式上报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情况。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工作,并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做好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的各项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葛民,电话:64822163;颜旭东,电话:64822306。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10届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内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10届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内容

  一、就业单位性质(方式)

  就业单位性质(方式)指被调查者目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合、独资企业”、“私营企业”或“其他性质”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待业”、“参军”、“出国”等,或升入“本科院校、高职高专、自学考试”就读等情况(自主创业指被调查者以自己名义或和他人合资、合伙开办经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自谋出路指被调查者目前除“自主创业”以外,通过个人劳动取得收入的工作;待业指被调查者截至统计日期尚未落实本统计所指的就业工作)。

  二、就业单位所属产业(行业):是指被调查者目前就业单位所属产业(行业):

  第一产业包括的行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第二产业包括的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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