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彭建伟 市教育局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王成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 凡 市环保局局长
谢 军 市交通局局长
房岩军 市水务局局长
唐 洋 市农林牧业局局长
常锋英 市文化局局长
刘 刚 市旅游局局长
赵卫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代军 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宝源 市房产局局长
付新明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廖 帆 市绿委办主任
木塔力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磊磊 团市委副书记
张桂平 克拉玛依区副区长
泉体民 独山子区副区长
刘爱民 白碱滩区副区长
李建新 乌尔禾区副区长
张佑明 新疆油田公司安全副总监
梁玉斌 新疆油田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
李卫国 新疆油田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指标。办公室主任由陈路兼任,副主任由刘波涛、廖帆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区及市属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三、创建指标分解
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的主要指标为:
(一)市规划局。
1.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按照《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城市蓝线管理。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二)市建设局。
1.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5%。
2.节能建筑比例(%)≥50%。
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0%。
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25。
5.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