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11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区两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在本区、本系统全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形成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整体合力。
  3.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要积极做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整治责任,联合开展安全检查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积极建议进行整改。
  5.市教育局要抓好文明交通进学校工作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交通安全教育课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市交警支队的配合下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依托中小学建立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6.团市委、市妇联要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交警的配合下进行专门培训,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宣传、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公益宣传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市、区两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地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在社会上营造时时有声音、天天有报道的强大宣传氛围,力争在上半年使市民对文明交通的知晓率达到90%。
  2.市、区两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舆情舆论引导工作。对可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事件做好预测和评估,积极正确引导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对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把握主动权,积极主动配合媒体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以事说法,有效教育和警示广大市民。
  3.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各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道路、文明交通标兵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为的常态化。
  4.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固定的志愿者队伍,通过必要的培训,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
  5.市、区两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特别是要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微博等现代媒体,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以交流互动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主题。
  6.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进学校活动,营造必要的文明交通氛围,使驾校和中小学校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重要场所。年内争取在我市建成一处软硬件具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少儿体验教育基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