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产卫片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卫片资料,全市矿产卫片检查图斑共计51个。其中,有5个图斑属于全国163个重点矿区(黔中铝土矿)类,其余46个图斑均属砂石粘土类。
根据2011年7月31日各区(市、县)在线填报统计数据,合法图斑8个,违法图斑11个,实地伪变化32个。违法图斑中有10个属无证开采,1个属越界开采。目前已立案查处10个,非立案查处1个,结案9个,没收违法所得2150元,罚款34万元,没收违法采出矿产品11772吨,剩余1个正在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查处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全面认真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查处整改的工作部署,现对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查处整改措施:
(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填报数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已上报数据进一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对图斑进行判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确保客观、真实、规范填报统计数据。
(二)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核实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形成执法合力。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要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在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立案、处罚、提出处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职责。对违法图斑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重点工程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用地监管,积极组织用地报批,依法履行职责,并根据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整改查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对依法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要督促落实复耕到位;对应收缴的罚没款,及时收缴到位;应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矿产品,及时没收到位;对追究责任人责任的,追究到位;对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的,要督促乡(镇)政府设立警示牌,加强巡查,防止违法开采行为反弹;对查处还未到位的,要督促尽快查结。
(四)认真准备举证材料,按时审查上报。对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地方申请增补的图斑、历史违法用地和“二次调查”中国土资源部予以核减的“批而未用”地块,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卫片执法检查中相关图斑举证材料的紧急通知》,认真组织准备举证材料,并按时审查上报,对增补图斑和与二调申报成果有差异图斑及时得到确认,并确保按政策规定将历史违法用地从我市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耕数量予以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