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实用中等专业学校舞蹈表演专业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发改收费函〔2011〕286号)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核四川省实用中等专业学校舞蹈表演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都发改报〔2011〕38号)收悉。四川省实用中等专业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11年市教育局批准该校招收舞蹈表演专业学生240名。根据该校办学成本核算,经研究,对该校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4人间,带独立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