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制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819号)
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转报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制造项目立项报告的申请》(双发改投资〔2011〕222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1002011080300201)收悉。该项目符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项“制造业”第二十一条“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制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美元,由注册地在成都市的外方投资者纬创投资(四川)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办公楼、研发中心、生产厂房、仓库、倒班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0890平方米。计划购置设备800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笔记本电脑产能1800万台。
四、项目地址: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4000万美元(含进口设备用汇额13500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000万美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银行贷款16000万美元。
六、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七、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招标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如果上述项目核准内容出现重要变化的(包括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项目业主须报我委重新核准。
十、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依法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