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明电〔2011〕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现就开展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环境建设推进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五个沈阳”建设目标,坚持“抓环境促提升”与“抓项目促调整”相结合,以建环境、抓项目、解难题为重点,以开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实施领导实名推进责任制,严格执行调度制度,努力创造良好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全方位、多层面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高起点开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组织动员各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深入重点项目现场,“一对一”推进项目建设,“点对点”解决关键问题。
--对260个市重点项目中尚未开工的43个项目,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方案、强化服务、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
--对已开工的217个重点项目,要抓住当前黄金时节,加快建设进度,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完成投资计划。已开工的重点项目审批要件不全的,要抓紧补办,务必达到项目开工建设要求。
--对60个市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大跟踪推进力度,深入项目现场,加速项目审批要件办理进程,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对省、市领导招商签约项目,要做好跟踪推进服务,提早进行前期准备,力促项目早日开工。
同时,要统筹做好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协调服务。开展明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安排明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