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活动举办地周边公共交通,负责组织有关客运企业观展。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配合做好招展、招商、会务等工作。
(十四)市卫生局:负责活动举办地餐饮食品安全、为活动参与者提供应急医疗服务。
(十五)市外办:负责邀请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和我市友好城市代表参会,负责外事礼宾礼仪工作,协助安排市领导会见海外重要嘉宾、市政府招待晚宴和开幕式等重大活动。
(十六)市文明办:负责落实志愿者组织工作。
(十七)各市(县)、区商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太阳能企业和专业园区参展、参会。
附件:第三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组展任务分配表
地 区
| 参展企业数
|
江阴市
| 15
|
宜兴市
| 10
|
锡山区
| 10
|
惠山区
| 10
|
滨湖区
| 8
|
崇安区
| 5
|
南长区
| 5
|
北塘区
| 5
|
新 区
| 10
|
合 计
| 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