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3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4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从行业发展改革、从业人员培训、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财税和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的具体措施,并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监督与管理;确定发展家庭服务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并向各地、各部门通报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保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无锡工商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保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保局分管局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联络员。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人保局: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扶持家庭服务业员工制企业,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拟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重大产业政策、规划项目,做好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平台,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养老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