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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批复
(〔2011〕保市府107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唐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请示》(保商〔2011〕9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和《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唐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为生猪定点屠宰厂,新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和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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