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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陕政函〔2011〕144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陕水字〔2011〕5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委托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移民安置人口。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3市5县(区)63个村组,至规划水平年2012年需要搬迁安置移民1764人,生产安置移民2573人。

  三、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坚持有土安置的原则,在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在本村组就近后靠安置方式安置移民。

  四、同意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80平方米,人均日综合用水定额70升,人均年用电负荷40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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