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和我厅组织“暗访”式检查等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企业要对所属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要重点检查县(市、)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程项目。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现场明查和“暗访”式检查相结合,确保检查效果。我厅将于国庆节前对各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式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并抄送各市、县政府。对查出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律按法规规定上限进行处罚。
(三)督促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与我厅“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并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国庆节和全省党代会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各地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令企业和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告我厅,我厅将对相关施工和监理企业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监理企业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在施工现场;国庆和全省党代会期间,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不得脱岗。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在岗在位的,一经发现,将以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市检查情况(要有检查项目一览表)于10月15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