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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16、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城市居民区社区环境和城市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油烟污染、交通和商业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到2015年,城市主要河流基本消除“黑臭”,城市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扎实推进植树造林行动,在绿色江苏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17、构筑绿色屏障。按照绿色江苏建设总体布局,实施次生天然林、重要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重点工程。突出抓好沿海、沿江、沿湖、沿河生态防护林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路、铁路、航道两侧绿化品质,在产业集中区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形成生态屏障。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为主攻方向,加强沿海耐盐碱树种优选培育、丘陵岗地健康森林构建、生态防护林建设和森林火灾预警处置、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和古树名木,初步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高效稳定安全的城乡生态系统。加快实施丘陵岗地、荒山、滩涂植被恢复工程,努力减少水土流失。到2015年,全省新增造林面积300万亩,森林抚育改造750万亩,重点公益林面积增长到605万亩。

  18、加强村庄绿化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因地制宜,把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作为绿化重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苏南地区选用高大乔木树种造林,增加村庄整体绿量;苏中地区加植常绿或半常绿树种,实现村庄冬季增绿。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造林,鼓励农户选择多品种、不同季相的林果花卉、经济林木,大力开展庭院绿化,发展庭院经济。到2015年全省规划布点村庄绿化覆盖率,苏南平原地区达到25%以上,苏南丘陵地区和苏中地区达30%以上,苏北地区达35%以上。

  19、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贯彻国家“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在城市绿化总量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布局的均衡性,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综合效益。积极扩大乡土、适生植物的应用,彰显城市个性特色,丰富季相景观,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园林绿化由质量普遍提升向绿地系统效应有效发挥转变。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

  (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行动,在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方面取得新突破

  20、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落实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调整和优化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空间管制,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全省国土面积达20%以上。加强不同水域功能分类管理和保护,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定期公布河湖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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