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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的通知


  为加强对苹果节活动的组织协调,农业部与省政府共同成立了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组委会,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筹备工作落到实处。省级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支持办好苹果节。各市及所属苹果基地县(区)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苹果节开幕式时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率团参会参展,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加强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大会组委会为每个市政府提供6名参会人员、每个县(区)政府提供4名参会人员的免费食宿,其余人员食宿可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市、县(市、区)于9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展位数量及参会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屈志刚,张斌;联系电话:0911-3622842,0911-3623693;传真:0911-3622842。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参会人员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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