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子长模式覆盖全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和保障机制。适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继续做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及后续治疗,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妇女儿童医院等四个重点医院也要尽快开工和加快建设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四)加强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人的综合素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负责)
(二十五)把稳定物价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各种措施把物价控制到预期目标。(省物价局牵头,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局参与)
(二十六)切实加强秋田管理,搞好夏粮收购工作,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确保全省粮食市场稳定。大力推广延安治沟造田的经验,确保粮食生产面积不断增加。(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二十七)在有序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的同时,加大对运输、销售环节的支持力度,坚决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在主要农贸市场、街道和社区增加直销点和临时摊点,在特定时段为菜农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既要让居民吃上便宜菜,又要保护好菜农的利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负责)
(二十八)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强生猪生产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使猪肉价格尽快恢复到合理区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参与)
(二十九)高度重视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困难,二季度的价格补贴要尽快下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省商务厅负责)
(三十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九条措施,从生产、储运、销售、检测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要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对因监管不力而出现重大问题的,对责任领导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以基层为重点,按照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配设备的要求,加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监察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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