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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函〔2011〕24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38号)要求,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自查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原定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省厅检查阶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第二阶段检查重点检查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和审查质量,其中:

  (一)技术力量主要考核(豫建设标〔2011〕38号)附表3和附表4两个表,考核附表3中注册人员以加盖执业注册章数量为准;

  (二)审查质量以所抽查的图纸审查质量为准;

  (三)图纸抽查范围:自2010年8月1日始至2011年7月31日止,抽查数量: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4个、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3个。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应上报:

  (1)第一阶段本市、县检查书面总结;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审查备案项目表。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上报所抽查项目的全套资料,包括:

  (1)设计蓝图。

  (2)全部审查原始记录。

  (3)项目审查咨询合同、收据、进帐单和发票。

  (4)机构自查书面报告(主要包括2010年8月以来审查情况、存在主要的问题、收入状况、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等)。

  三、上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2日前。

  地点: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郑州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2019室)。

  联系人: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68080837(兼传真)。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上报自查材料。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要求、准时上报,确保按期完成本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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