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善军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艾则孜·艾合买提尼牙孜 独山子石化医院院长助理
市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开展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措施,解决重点问题;组织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控制脊髓灰质炎疫情创造必要条件。
(二)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克拉玛依市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市、区两级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社区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具体实施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费。
(四)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接种知识宣传、“接种通知单”发放和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
(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预防知识宣传、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相关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完成摸底登记等工作。
(七)药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疫苗检测、保存、运输等环节,保证疫苗安全。
(八)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以及妇联、计生、工会等部门应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摸底登记等工作,提高群众对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
(九)各区政府要对应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经费、人员、物资、车辆等保障工作。要做好街道、社区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保证摸底、登记和入户宣传动员等工作的高效、高质量的开展。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应急强化免疫期间,各区上报的报表,要由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三、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减少脊髓灰质炎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传播,巩固脊髓灰质炎免疫工作成果。
(二)指标: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四、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二)对象:
所有5岁以下儿童(0~4岁儿童,即所有于2006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12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一轮接种对象;所有于2006年9月7日至2011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二轮接种对象),无论既往有无免疫接种史,无论现居住地是否是其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一律在现居住地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