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夹芯板的芯材必须采用岩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购置的临建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内各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时,至少设置2个疏散门。2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分散布置。
宿舍必须安装开启式窗户,不得在护栏、窗户设置封闭措施;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床铺间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宿舍房门宽度不少于1米。
五、临建房屋及食堂应避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有市政供水管网地区,应设置消火栓,无市政供水管网地区,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或修建消防水池,并设置相应取水设施;在超过500平方米的临建房屋内设置消防值勤点专用房间,临建房屋及食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筑工地食堂操作间房屋具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墙壁、房顶 应平整、无易脱落物,房屋不得漏雨水;室内地面应硬化,做到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浮土;灶台、操作案台周围应使用白色瓷砖等硬化材料,便于清洗、消毒;必须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并设有两个以上的洗涤池(盆);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有足量完好的分盛生、熟食物的冷藏设备。设有上下水,无下水时必须设有封闭式渗水井。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整洁,垃圾桶应加盖,并保持清洁,各类生活垃圾须及时清倒。
六、临建房屋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线路采用线槽式明敷设。使用220V电压时,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取暖设备。使用各种充电器时,保持其散热状态,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充电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配电箱宜设置在室外并采取防水措施,室内电线及进户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配电箱、电器插座应直接固定在不燃材料上。
七、禁止在临时房屋内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安置区内使用汽油、稀料等挥发性液体;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内已有电气线路、乱拆乱接电线;禁止在房屋内使用电炉等可能引发明火的电器;照明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防火等规定;每个房间用电严格限制在1KW,杜绝超负荷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