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防洪沟工程建设;
5、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
6、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三、工作任务:项目区后续产业(种、养殖)方案编制、平面规划图设计
(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二)责任人:刘仲虎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后续(种、养殖)产业方案编制、平面规划图设计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四、工作任务:项目区主干道、巷道建设
(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责任人:冯旭东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10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0日前,开工建设项目区主干道、巷道工程;
2、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主干道、巷道建设工程。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五、工作任务:项目区学校、幼儿园规划图、效果图设计制作,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
(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责任人:葛生玉
(三)完成时限:6月15日、6月30日、10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区学校、幼儿园规划图、效果图设计制作;
2、6月30日前,开工建设项目区学校、幼儿园;
3、10月30日前,完成学校、幼儿园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六、工作任务: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