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王君兰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冯旭东
责任时限:2011年10月31日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旧城区改造工程。完成应理路、长城街、文昌街等12条城区道路14公里的绿化种植、人行道、小品铺装、公共停车位及上水主管道建设改造工程,计划投资4000万元。
分管领导:马世军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施润云
责任时限:2011年6月30日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城市供热工程。实施城市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程,对城区18万平方米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既有住宅用房及办公用房加装供热计量表1000套;对老城区25公里的供热管网进行扩径、更换改造;对所有新竣工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部实现分户热计量控制,计划投资20000万元。
分管领导:马世军
责任部门: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
责 任 人:李文华
责任时限:2011年10月31日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生态景观绿化和环保工程建设任务
(一)滨河湿地湖泊保护工程。开发建设328亩的丰安湖,458亩的中卫湖。
分管领导:马世军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施润云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30日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河道整治及护堤工程。建设滨河路南北两岸河道整治及护堤工程13公里,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计划投资7600万元。
分管领导:吴汉宝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责 任 人:黄积银
责任时限:2011年6月30日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中卫工业区绿化二期工程。完成绿化造林1万亩,造林80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