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为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单位的通报
(皖政秘〔2011〕2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在全省开展节能工作中,省有关单位和企业做了大量工作,为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政府决定,对省委办公厅等24个省有关单位和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思路,创新措施,加强落实,持续扎实做好节能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和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通报表扬的单位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通报表扬的单位名单
一、省有关单位
省委办公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保厅
省国资委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广电局
省工商局
省法制办
省政府参事室
省物价局
省能源局
省工商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二、有关企业
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橡(马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芜湖发电厂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凤阳县凤凰水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