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0.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11.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区政府配合。
12.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5.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中原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培育组建基层安全生产宣讲队伍,建立企业、乡村、社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室,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教育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