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2.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配合。
23.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化工行业积极开发、引进具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运用本质安全度高的烟花爆竹机械设备和安全型药剂,推进以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重点部位可监控、隔离操作、新型安全药剂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改造。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市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农林局配合。
24.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在小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监察,2012年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30%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2015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电力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轻工、纺织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配合。
25.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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