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局配合。
26.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201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7.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8.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加大危险化学品登记力度,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力度,逐年淘汰落后生产企业,2015年年底前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到省安全监管局规定数量内。建立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制度。2011年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完成聘请专家工作,与聘请的专家签订协议。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9.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