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逐步建立市场价格信用档案及披露制度

  要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记录公布与等级评价制度,充分掌握经营者价格信用状况,加强价格信息采集,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档案,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价格失信单位予以记录备案,并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做到检查一个单位,建立一个档案;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屡查屡犯的单位,要建立特殊价格信用信息档案,予以重点监管。要建立价格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加大诚信信息宣传和失信信息曝光力度,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发布经营者价格诚信及价格失信信息,以教育、警示其他经营者走诚信经营的路子。

  (四)依托网络平台促进价格诚信建设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学习借鉴丽水、绍兴等地经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与大型超市、商场及其他大型企业价格对接,组织开展“网上晒价、货比三家”活动。通过横向比价,实现同一商品的货比三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经营者合理定价;通过商品展示,为商家提供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商品销售的平台;通过消费警示,向消费者传递价格信息,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互动平台,拓宽交流渠道,提供政策提醒和咨询,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五)加大对价格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的监督,对信用优良的市场主体,可积极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在注册、年检、税务、报检、报关等方面提供便利,激励市场主体守信。对信用缺失的市场主体,采取重点审查、新闻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要充分运用提醒、告诫、通报、调查介入、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将政府价格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惩处少数违法者,又教育其他经营者的效果。

  三、健全网络,把价格诚信工作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健全价格诚信建设机制,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要依托行业协会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本行业经营和市场行情的优势,结合行业实际及时反映本行业的价格诉求,依据价格法规建立行业价格自律机制,督促本行业会员及时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确保价格自律机制发挥作用,维护行业公平有序的价格竞争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作用,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明码标价巡查,参与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协助经营单位建立内部物价员队伍,强化业务指导、健全内部价格管理。要帮助企业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物价员管理、收费公示、价格成本审核、投诉处理等制度,强化经营者内部价格监督,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的自觉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