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整改阶段(11月1日一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单位自查、实地抽查、社会评议情况,评定分数和等次,通报考核结果。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市监察局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要正确把握考核原则。各地、各单位要把“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于考核工作全过程,体现到自评考核、实地抽查、社会评议、总结整改等各个环节,确保考核真正达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预期目的。
附件:1.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指标(县、市、区政府)(略)
2.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指标(市直和驻湛单位)(略)
3.社会评议指标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3:
社会评议指标(10分)
一、您认为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等载体获取该单位的政府信息是否便捷:2分(“是”、“一般”、“说不清”、“否”分别得2分、1.5分、1分、0分)。
二、您认为该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有用:3分(“是”、“一般”、“说不清”、“否”分别得3分、1.5分、1分、0分)。
三、如您曾经向该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您对该单位处理您的信息公开申请是否满意如你未向该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您对该单位提供的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渠道、程序是否满意3分(“是”、“一般”、“说不清”、“否”分别得3分、1.5分、1分、0分)。
四、总体上看,您认为该单位是否较好地贯彻落实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分(“是”、“一般”、“说不清”、“否”分别得2分、1.5分、1分、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