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促进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湛府〔2004〕1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负责组织领导评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小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罗建君(市法制局局长)、梁新(市法制局副局长)、柯锦棠(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欧先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抽调。
评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新同志兼任。
二、案卷评查范围
2010年度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评查范围。
三、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
每个案卷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实体、行政执法程序3部分内容评查。前两部分不符合标准的,即评为不合格案卷。对第三部分的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评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