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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注的信息。推进校务公开,招生、收费要公开透明。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坚持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事关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七)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湛江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年内组织力量完成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和时限的合理细化、量化工作,并报送市法制局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允许社会公众查阅。要通过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八)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以方便人民群众为标准,利用各类载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栏目,努力将网站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九)推进以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探索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办结率,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十)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积极探索推行 “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部门并联审批,网站集中反馈”的在线办理模式,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大厅。

  四、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一)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快政事分开步伐,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开信息指南和目录。要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把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创新办事公开举措,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继续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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