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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第一批)和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决定

  (2)外商投资企事业土地使用费

  (3)临时占地使用费

  (4)深化国企改革相关收费

  2.市住建委(8项)

  (5)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7)市区非住宅登记费

  (8)职业技能培训费

  (9)城市占道费

  (10)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1)市政设施、道路、绿地、园林损坏补偿费

  (1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免收市住建委涉及的以上8项收费,适用于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等7个重点经济区(园区),不适用于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和其他地区。

  3.市农委(1项)

  (13)绿化费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费

  5.市人防办(1项)

  (15)人防工程施工费

  6.市消防局(1项)

  (1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消防专项资金配套费

  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由县区(开发区)重点经济区(园区)财政承担(6项)

  1.市国土资源局(2项)

  (1)土地登记费

  (2)征地管理费

  2.市工商局(3项)

  (3)开业注册登记费

  (4)变更登记费

  (5)年度检验费

  3.市技术监督局(1项)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附件3:
盘锦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蹇 彪(市长)

  常务副组长 高 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金占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权(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发改委主任)、王广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 郭树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梁坤(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孙国林(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永威(市经信委主任)、郭长印(市监察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林秀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盖林(市住建委主任)、李之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师勇(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邢越(市编办主任)、徐光(市安监局局长)、王树祥(市人防办主任)、张志焕(市规划局局长)、陈友昌(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谷洪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兴贵(市地震局局长)、吴海青(市气象局局长)、岳泽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广明(市国税局局长)、丁尚满(市地税局局长)、张晓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齐昌辉(市工商局局长)、鲁晓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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