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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制作版面、印发资料、深入村户讲解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增强农民群众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和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要结合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奖补方案》,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组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能力。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市培训到县市区,县市区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通过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掌握《管理办法》、《奖补方案》的精神实质,提高基层干部对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贯彻落实筹资筹劳政策的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使农村基层干部能够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和组织村民围绕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议事,能够严格执行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民主程序等相关规定,组织农民把该议的事议好,把农民急需办的、直接受益的事办好。

  (三)创新建管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各村在组织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要将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作为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每个村要推举3-5名村民代表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加强村内公益事业设施的管理和养护。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该村村民集体所有。按照“谁议事、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养护机制。可以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村内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将组织农业、财政、纠风等部门对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区、乡镇政府也要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重点监管,督促整改到位。防止借一事一议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防止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实施,防止将应由政府承担的项目变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防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平调、挪用、滞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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