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于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并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具体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坚持在重点园区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广工学代替的“校企双制”技工教育。推行“一试两证”的职业劳动技能培训认证制度。结合重点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开发新职业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打造人力资源培训优质品牌。由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合作和人才引进的激励制度,支持重点园区与高校科技创新、产学研平台等进行对接,积极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所需国内外人才和外国专家。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通过专职、兼职等形式,在重点园区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引导、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重点园区就业、创业。
(七)完善园区投融资体系建设
推动重点园区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具体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引导、鼓励市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园区建设的信贷支持,支持市融资担保机构、珠三角合作共建方与重点园区联合建设融资担保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重点园区设立金融服务机构。鼓励重点园区成立投融资公司,将园区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及财政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实物资产通过划转、授权注入投融资公司,扩大投融资公司资本注入来源。市金融工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推动重点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产业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大力加强对企业上市改制、报审的培训辅导,依法减免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税费或适当给予资金补助,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推动一批重点产业的企业上市。
(八)推进机制体制创新
加强与深圳、中山等珠三角地区的交流合作和产业对接,探索和创新重点园区合作共建模式,形成园区建设长效机制。依法赋予重点园区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权限,推动重点园区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赋予重点园区更大的改革创新自主权,鼓励在管理模式和相关领域进行先行先试。
(九)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重点园区及其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在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第二召集人,市编办、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外经贸、金融、高新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产业转移扶优扶强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每年在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中选取若干个需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由相关市领导牵头挂帅,细化方案,明确职责,跟踪服务,限时推进项目落成投产。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配合,把优先扶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工作列入部门重点工作,与本职业务紧密结合,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园区及其重点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好成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