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四)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依托杨凌示范区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资源优势,加大对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建设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育种理论和方法、育种材料改良和创新、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建立健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为种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培育壮大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加大对种子企业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企业的科研育种、生产基地、加工贮藏、精选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种业,增强种子企业发展实力。支持种子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不断完善种子生产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技术规范的种子生产基地。关中重点建设优质小麦和以番茄为主的蔬菜制种基地,陕北重点建设杂交玉米制种基地,陕南重点建设杂交油菜制种基地,同时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和果树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增强种子生产能力。
(七)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保护测试和跨区域引种行为,严格品种审定标准,完善品种管理办法,及时淘汰不适宜品种。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强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品种权执法,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利益。
(八)加强优良品种推广。合理规划农作物优良品种种植区域,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充分发挥良种增产作用。认真落实中、省良种补贴政策,对主推优良品种实施补贴,在粮食主产县开展种子配送试点,发挥种子企业推广优良品种的主动性,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
(九)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督和日常执法,强化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套购抢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