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
重点区域:各设区市的城区及其近郊区域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其中柳州、河池市是重点整治区域。各设区市要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各市之间致酸物质远距离输送的联防联控协作。各设区市要制定本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协调机制,柳州、河池市要制定本辖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确保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防控重点:对大气主要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重点联防联控;重点加强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强上述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减排工作;着重解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造成的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1.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的产能扩大。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产业转入的环境准入门槛,加强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管,防止污染转移。对重点区域开展大气环境容量测定与核算工作,并将相关成果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2.优化区域工业布局。重点区域的城市城区和周边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和扩建钢铁、有色等大气重污染项目。对城区内已建且严重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污染项目,实施搬迁改造或提标治理。2015年前重点完成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集团鑫华冶炼有限公司、广西铜业有限公司、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宝来冶炼厂、河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技术改造工程,对桂林市临桂县城内的桂林鲁山建材联合公司等水泥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组织实施桂林康密劳铁合金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和发布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名录,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附加值产品生产能力,鼓励企业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改变产业的耗能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4.深入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大清洁生产资金引导。通过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加强对“双超双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管理,定期公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重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