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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1〕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06-2010年,我市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分别为94.69%、95.48%、96.28%、96.75%、96.97%,实现逐年提升;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分别为10.12‰、10.39‰、10.77‰、10.67‰、10.90‰,自然增长率分别为5.85‰、5.98‰、6.23‰、6.31‰、6.23‰,顺利完成“十一五”工作指标。

  2、倡导婚育新风。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创建“企业员工生殖健康优质宣传服务活动”、“广场人口文化建设”、“人口文化动漫建设”等项目,着力打造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的重要品牌、亮丽名片。镇级广电站100%开设人口计生栏目。全民性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知会率达95%以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

  3、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我市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截至2010年12月,为9153名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发放计生养老奖励扶助金1.24亿元。自2009年起实施“节育奖”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为1187名符合条件领取“节育奖”人员发放891120元,为43名符合条件领取特殊家庭扶助金人员发放108000元。完善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和利益导向机制,提高了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数量,促进社会和谐,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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