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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推进人口计生居民自治。不断探索“村改居”后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进人口计生社区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创建南城蛤地等一批人口计生工作示范社区,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实现“村改居”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5、开展优质服务。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启动和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正常开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工作,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检查率达96%以上;2006-201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分别为0.64%、0.60%、0.56%、0.51%、0.48%;100%的地区实现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到预定工作目标。

  6、提高人口信息管理应用水平。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积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运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和主要数据项完整率达95%以上,信息和逻辑关系准确率达90%以上,大大提高信息系统数据库质量;不断完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现代化。

  7、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三有四同”工作要求,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2006-2010年,我市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分别为85.58%、83.79%、84.69%、88.53%、94.97%,年均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达4.63万例,有效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1、领导重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市镇(街)领导班子和村级两委会工作实绩量化评比之中,坚决实行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各镇(街)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统筹考虑,综合决策,确保目标管理的落实。市人口计生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每年的《东莞市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年终定量评估和平时工作检查、专题调查的有机结合,指导各镇(街)按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经考核,“十一五”期间全市各镇(街)均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2、贯彻落实《决定》,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建立。2006年,中央、省《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分别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东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中面临的8大主要问题,明确了“十一五”时期的9大任务,要求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10大工作新机制。2007年,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定》纳入全年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和人口计生工作者深入学习。通过制定《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层级动态管理、利益导向、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群团合作10大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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