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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6、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职能进一步体现。“十一五”期间,我市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安全计生的高度,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组织依法行政专项检查。通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行政执法监察、行政收费检查等专项工作,夯实行政执法基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时调整和核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确保每例征收数额的合法性。做好信访工作。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注重做好特殊时期及特定人群的信访工作。“十一五”期间受理信访全部办结,没有发生因计生工作而集体上访事件。实施阳光计生,多次参与东莞电台阳光热线节目,对群众关心的一些计生热点难点问题作现场解答,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回复阳光热线、政府热线以及局网站上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对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均及时妥善办结。

  7、实施免费技术服务,计生优质服务进一步拓展。2008年,我市制定《东莞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术和输精管结扎术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五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颁布实施,让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8、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降低。2006年,我市成立了东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市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开展计生服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30起;对群众举报的“两非”案件进行查处,协助湖南蓝山、江西黎川、安徽濉溪等省、市“两非”案件在我市的调查取证工作;结合再生育审批,强化人口计生日常服务管理,对安排再生育特别是已怀孕的实施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逐年降低。

  9、规范管理服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从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社区)和做好信息管理与交换工作三方面着力,强化服务管理,推动实现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每年5月份组织一次声势浩大的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制定《东莞市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社区)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做好计生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等方面的统筹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有关内容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示范村(社区)的工作质量,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做好信息管理和交换工作。全市形成了横向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相互配套,纵向的省、市、镇(街)、村(居)四级互通,对内信息管理与对外信息交换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新格局。2010年,应用“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通报信息456823条,通过“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通报信息1780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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